“餐桌買來不久就出現問題,商家拖了兩年都沒修好。”日前,家住南海西樵的方先生向佛山日報社天天315欄目報料,他購買的一張巖板餐桌存在質量問題,聯(lián)系商家進行售后維修,卻一直未能解決。方先生提出更換餐桌的訴求,被商家以過了質保期為由拒絕。對此律師表示,在質保期內,如果商品有質量問題,因商家拖延導致商品沒有維修的,商家負有為消費者更換商品的義務。
走訪:
新買餐桌出現晃動
拖了兩年沒修好
11月23日,方先生向記者介紹,2020年12月16日,他花5500元在位于禪城南莊的樂巖家居購買了一套巖板家具,包含茶幾、餐桌、電視柜。其中,巖板餐桌屬于可伸縮餐桌。
2021年春節(jié)期間,餐桌開始出現臺面晃動問題,臺面與支架的連接松動,無法擰緊。方先生立即聯(lián)系商家申請售后服務,對方提出維修的解決方案。同年4月,商家派人上門維修,但沒有修好,維修人員稱需要聯(lián)系餐桌的配件廠家上門維修。然而,配件廠家一直不配合維修工作。方先生聯(lián)系商家,對方拖到同年9月才派人上門維修,仍然沒有修好。
今年4月2日,當初配套購買的茶幾斷裂,方先生再次聯(lián)系商家,對方上門更換茶幾并維修餐桌,但餐桌依舊沒有修好。隨后,方先生多次聯(lián)系商家,提出“既然修不好就更換餐桌”的訴求,但對方拒絕更換新餐桌,也不上門維修。
其間,方先生撥打12345投訴,禪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南莊分局介入,但該局答復稱他們只能協(xié)調,因雙方訴求無法達成一致,建議方先生走司法程序。
11月23日,記者聯(lián)系上樂巖家居有關負責人劉先生,對方確認了方先生所購餐桌存在質量問題,稱主要是餐桌導軌配件存在問題。劉先生把配件廠家工作人員拉進售后溝通的微信群,但溝通不順暢。
劉先生表示,因為方先生購買家具時間已接近兩年,早已超過質保期,因此無法提供更換餐桌的售后服務。經溝通,劉先生表示將繼續(xù)聯(lián)系配件廠家,要求盡快派人上門維修。截至記者發(fā)稿,樂巖家居及配件廠家仍未派人維修方先生家的餐桌。
律師說法:
過了質保期仍可以更換
佛山傳媒集團特約新聞評議員、廣東寶慧律師事務所藺存寶律師分析指出,這是一起家具買賣合同糾紛,也是消費糾紛。根據民法典、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如果商家交付的家具出現質量問題,商家負有維修更換的義務,由此給消費者帶來損失的,還應當承擔違約或者賠償的責任。也就是說這個餐桌的商家樂巖家居應當對消費者家具出現的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至于商家的回應——認為是家具配件出現問題。這從消費者角度來講,家具是向商家購買,如果商家認為是配件的問題,那應當由商家與配件廠家自行解決糾紛,也就是說商家首先要對消費者承擔責任,而配件廠家與消費者之間沒有直接的法律關系。
在這個案件中,雖然從發(fā)生質量問題到如今已經過了質保期,但消費者所購買家具的質量問題是在質保期內出現的,由于商家維修進程緩慢,責任不到位導致問題遲遲不能解決,這并不影響消費者主張商家承擔質量保證的責任。也就是說,如果不能通過維修達到家具正常使用的目的,那么商家負有為消費者更換的義務。
藺存寶表示,消費者仍然可以要求家具的生產廠商和銷售者承擔相應責任,如果對方遲遲不維修和更換,建議可以采取起訴的方式要求退貨,由商家向消費者進行退款,并承擔給消費者所帶來損失的賠償責任。
文/佛山日報記者周龍鳳
編輯/王琦玥